2024年本科教学专项评估安排
2024年03月18日  点击:[]

关于 2024 年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提升质量文化,充分发挥教学评估的诊断和导向功能,促进我校本科教学自我评估体系的持续完善,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提高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专项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专项评估内容及时间安排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提高工作中期检查

  本项工作于上半年进行。第 2-6 周,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提高工作方案及整改台账的完整性、规范性、可行性进行检查;第 17 周前,学院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提高工作中期报告,学校对其开展检查;第 18-19 周,学校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题汇报会,听取学院整改提高情况工作汇报。学校从整改提高工作方案及台账、整改提高工作中期报告、专题汇报情况等三方面对学院整改提高中期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 2024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于上半年进行。第 11-16 周,学校召开各专业2024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专题汇报会。重点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毕业要求制定、课程体系优化设置等,对2024 级全部本科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完善性、规范性,开展集中检查和综合评价。

  3. 2024 版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于下半年进行。第 3-7 周,学校召开 2024 版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专题汇报会。重点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支撑情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在“两性一度”“科教融合、产教融汇”等方面的优化创新,课程思政融入情况等,开展集中检查和综合评价。

  4. 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

  本项工作分别于两学期进行。第 2-17 周,学校通过教学督导和领导干部听课、学生评教和问卷调查、信息员代表座谈等方式对课堂教学进行检查。学院通过领导干部、教学督导、同行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年末,学校按照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对各学院课堂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分别于两学期进行。上半年第 10-11 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通过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全面掌握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书下达及开题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指导教师过程指导和学生完成等情况,深入了解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学院改进。下半年第 10-11 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通过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针对各学院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和实施成效,以及2024 届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过程指导、答辩记录、成绩单等教学资料归档情况等开展全面核查,并结合审核评估及教育部论文抽检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学院持续改进。

  6. 课程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于下半年进行。下半年第 10-11 周与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同时进行,检查方式为学院自查与学校专家组检查相结合。通过对各学院课程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选题质量、指导情况、成果归档、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全面了解2022-2023 及2023-2024学年各学院课程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并对各学院课程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7. 本科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于下半年进行。第 7-8 周,各学院对照以往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开展 2023-2024 学年的课程考核资料管理的自查、自评与改进工作,建立课程考核支撑材料目录,完成课程考核支撑材料收集,形成自查自评报告。第 9-12 周,学校依据学院提交的课程考核资料清单开展集中检查,对考试课程命题质量、试卷评阅、成绩分析、过程考核实施、考核资料归档、教学管理等进行检查,并对以往专家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评估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最终对各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工作及试卷管理。

  8. 教学组织运行工作专项评估

  本项工作将在本年度持续进行。发布评估方案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对各学院全年教学运行与保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教学秩序、调停课、学业预警、学生处理、学业帮扶、成绩管理、学风考风、免试研究生推荐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持续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9.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分别于两学期进行。第 3 周周五前,学院择优推荐本单位参评课程,学校组织专家通过教学平台数据检查、在线听课、教学与考核材料查阅、学生网上评价等方式,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过程考核、教学效果四个方面对推荐课程进行综合评定。教学效果优异的课程获评优秀案例,并在本年度工作量核算时予以奖励。

二、其他事宜及相关要求

  1.专项评估结果将纳入学院年度业绩考核,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增强质量保障主体意识,积极建立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体系,对专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积极整改,使持续改进落到实处,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每项专项评估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以《教学简报》形式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对先进事例和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2.每项专项评估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以《教学简报》形式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对先进事例和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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