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综合评价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的授课效果,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发现和表彰深受学生喜爱的主讲教师,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本科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网上投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0日(第13周周二至16周周二)。
二、评选范围和参评对象
学生评教和投票范围为本学期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参评对象为全校所有在籍本科生。
三、组织实施
1.学生评教工作操作流程:学生访问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xauat.edu.cn,在网站首页左下方点击“教务管理系统”图标,选择登录入口,使用学生身份进行登录。选择“教学质量评价”栏目为任课教师进行打分,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可在“资料下载”中查看)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2.“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工作操作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活动报名”中的“网上投票”栏目对任课教师进行投票,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相关流程进行操作。学生在所有任课教师中投票选出自己最满意的教师。
四、结果处理及反馈
1.评教工作结束后,教务处按知情权限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学校领导、人事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及院(系)领导。
2.本学期期末,任课教师本人可通过个人账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在个人界面的“信息查询”栏目中进行评教结果查询。
3.“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工作结束后,学校将进行整理汇总,结果将作为本学年评选“优秀主讲教师奖”的依据之一。
4.对评教成绩在后5%的教师,各院(系)要做好督查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各院(系)务必于评教工作开始前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变更情况,若教学任务中课程授课教师信息与实际上课教师不相符,请于11月28日之前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确保评教结果的准确性。
2.各院(系)要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以及评选过程的跟踪督促工作,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评教和投票。院(系)组织学生的参评(投)情况将作为院(系)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结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3.无故不参加评教和投票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不能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同时在选修下学期通识课时受到资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