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本学期2016级新生学生证办理、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教师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等教学工作都将通过教务服务系统试行开展,为使广大师生尽快掌握使用方法,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推广
自11月25日(第12周周五)起,教务处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系统各类功能及相关教学工作开展安排。
1.整体更换原教务处网站,建立专题栏目,面向不同用户编写操作指南、常见问题及处理方式。
2.通过短信及微信平台分别向教师及学生发送试运行相关通知。
二、培训安排
1.教学管理人员使用培训
教务处将于11月24日(第12周周四)下午16:00点在大楼208教室面向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召开系统功能说明培训会,请各院(系)相关人员准时到场参加。
2.教师使用培训
院(系)应按照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具体工作安排,对相关教师进行使用培训。
3.学生培训
院(系)应按照2016级新生学生证办理、2017届毕业生资格预审核具体工作安排,对相关学生进行使用培训。
4.学生家长培训
学生家长可自愿阅读网站首页家长专区的家长公告及登录指南,学习操作方法,随时关注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状态。
院(系)应重点告知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学业警示及试读、学籍异动等学生家长平台新增功能,促进家校共同监管,保证相关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问题反馈
院(系)在组织师生通过系统开展教学业务时,应注意收集师生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便于系统的进一步完善。
1.对于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可详细阅读相关专栏说明后,直接答复有疑问的师生。
2.对于师生反馈较多的共性问题,请梳理后以院(系)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反馈,个别特殊问题,可直接联系教务处详细说明情况。
3.师生也可通过网站首页“咨询专区-教学运行组织情况举报”留言咨询。
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系)利用系统开展相关教学业务情况,对于师生培训及组织工作较好的院(系)予以表彰。随后系统将继续开发四六级网上报名缴费、教学业务预约等其他功能。
教务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