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过程管理质量,促进我校本科教学自我评估体系和持续改进机制的有效运行,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现将本年度评估(检查)工作的统筹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项评估(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专业建设情况专项评估
本项工作于下半年完成。
第4-8周,各院(系)按照审核评估、专业认证(评估)等要求,重点围绕专业定位和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认清专业建设的成效和不足,明确下一步专业建设的目标和思路;第9-10周,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专业建设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摸清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工作,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
2.课堂教学工作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分别于两学期开展实施。
第2-16周,学校通过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教学督导听课、学生评教、召开信息员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对课堂教学进行检查。院(系)通过查阅教学基本资料和课程网站建设、组织领导干部听课、同行听课观摩交流、师生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对本单位课堂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年末,学校依据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从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课堂教学工作组织与管理、课程信息化情况等方面对院(系)课堂教学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3.实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于上半年完成。
第2-17周,院(系)开展自查自纠,校检查组分组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课堂效果,实验教学与理论课教学进度的衔接情况,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2016年的实验报告质量及各项实验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以及成绩评定等方面。
4.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于两学期按照不同工作重点进行。
上半年:第2-10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及方式为院(系)自查与校检查组分组检查,主要检查教学管理、选题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等情况。
下半年:第6-7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评估内容及方式为院(系)自查与校检查组分组检查,主要检查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选题质量、评阅及答辩情况、各项教学资料归档、纵向对比近三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内容情况等。
5.实习教学工作专项检查
本项工作于下半年完成。
第2-5周,院(系)开展自查自纠。主要检查2016年的实习报告、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及各项实习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与质量,实习基地建设及利用情况,实习教学结果,实习成绩考核等情况,并根据自查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进行查漏补缺,补充整改;第6-7周,学校开展集中检查。校检查组在院(系)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评估的要求,进行复查评审。
6.本科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检查)
本项工作分别于两学期开展实施。
第4周前,院(系)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核查上学期本单位所开设全部课程的考核资料及平时成绩评定依据,审查命题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及成绩分析表中对于教学的持续改进措施。对于卷面成绩不及格率较高的课程,应跟踪比对近三年教学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于实施考试院制度的课程,院(系)还应全面总结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状况并形成成绩分析报告。
院(系)应按照上学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审核评估试卷整改及改进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检查)的通知》(西建大教〔2016〕46号)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做好本学期17-19周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西建大教〔2016〕47号)文件要求,按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第5周,学校开展集中检查。校检查组重点对考试课程的命题审批与试题质量、成绩分析表等进行检查,并抽查部分试卷的评阅情况,同时对院(系)提交的考试院课程成绩分析报告进行复查评审。检查评审结果将及时反馈给院(系),并作为评选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先进院(系)和划拨考试院课程资助经费的依据。
二、其他事宜及相关要求
1.针对每项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教务处将下发具体实施文件。
2.每项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以《教学简报》形式对其开展情况及结果进行通报,对评估(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3. 2017年是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整改年,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专项评估工作,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部署。对专项评估(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结合审核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推进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
教务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