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本科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和规范化管理,学校决定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
2.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课堂情况和2016年各项实验教学资料的归档及成绩评定等情况。
二、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院(系)开展自查自纠
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1)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附件1)的各项指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落实方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体评价表》(附件2)。
(2)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的意见,各院(系)在毕业设计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研究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过程管理应进一步强化。
(3)“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应特别注重学生校企联合毕业设计情况,并注意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如学生在企事业单位设计、企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以及相关会议的照片、原始文档、佐证材料等)。
2.实验教学专项检查
(1)各院(系)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自行安排实验听课(①本学期开设实验课低于10门的院(系),应全部安排听课;②大于10门的院(系),听课门数至少为实验课总数的50%,且不低于10门)。应特别注意实验教学与理论课教学进度的衔接情况,以及理论课任课教师参与实验教学并承担实验项目指导的情况,并填写《实验教学听课评分表》(附件3)。
(2)各院(系)主管院长(主任)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实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4)的各项指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自查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进行查漏补缺,补充整改,完成《实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附件5)。
第二阶段校检查组集中检查
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1)校检查组集中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与教师指导情况,督促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针对各院(系)存在的具体问题单独进行书面意见反馈,要求院(系)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2.实验教学专项检查
(1)校检查组于本学期进行实验听课,检查实验课堂教学效果,实验教学与理论课教学进度的衔接情况,以及理论课任课教师参与实验教学并承担实验项目指导的情况。
(2)校检查组在院(系)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复查评审,并根据本学期实验课堂教学情况,评选实验教学工作先进院(系)。
(3)校检查组将评审结果与意见及时反馈给院(系),院(系)根据反馈意见及建议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与结果处理
1.各院(系)于2017年4月28日(第9周周五)前将附件1~2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附件3~5于6月16日(第16周周五)前报送。
2.第10周~第11周。校检查组到各院(系)进行集中检查。
3.学校在本次专项检查结束后,将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公布专项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院(系)本科生培养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体评价表
3.实验教学听课评分表
4.实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
5.实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