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课堂教学状态,结合审核评估整改落实工作相关要求,学校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效果评价、课堂教学工作组织与管理、课程信息化实施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主要包括督导评价结果和学生评教结果两个方面。督导采取随机听课的形式进行评价;学生以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评价,评价范围包括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程的所有教师。
2.课堂教学工作组织与管理:主要包括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教研室教学法研究情况,教学检查组织情况,学生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参评率,师生上课情况,同行听课交流情况等方面。
3.课程信息化实施:主要包括院(系)课程网站建设和网络辅助教学的实施情况等方面。
二、时间安排
1.本次专项评估安排在3月13日-6月9日(第3周周一-第15周周五)进行。
2.学生评教工作拟定于5月15日-6月6日(第12周周一-第15周周二)进行,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
1.学校按照《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对院(系)课堂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采取学校汇总相关检查结果及院(系)提供相关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院(系)要做好课堂教学状态检查工作。要精心安排业务主管领导听课和同行听课,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座谈会记录表》;组织学生参与评教;检查课堂教学资料及教材使用、多媒体课件使用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结合审核评估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做好课堂教学的整改工作,使教师不断改进课堂教学工作,做好迎接审核评估专家回访的准备。
2.本次专项评估工作的结果将继续作为院(系)年度本科生培养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专项评估工作,要在学校工作安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各项课堂教学检查工作。
3.各院(系)务必于6月7日(第15周周三)前将汇总整理好的《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听课原始表、《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82205251)。
4.本次专项评估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以《教学简报》形式对本项工作进行通报,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同时,学校依据《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对各院(系)课堂教学工作进行总体考核,考核结果计入院(系)年度本科生培养考核结果。
附件:
1.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听课情况汇总表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座谈会记录表
(附件2、3不发纸质版,电子版可从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教务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