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学生证的使用管理,从2016年开始本科生学生证相关内容采用打印方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1.2016年11月25-29日(第12周周五-第13周周二):学生核对学籍信息和提交火车票优惠卡预订申请(具体操作详见“教务服务系统面向学生功能模块操作指南”),院(系)收集审核学生补办学生证申请。
2.2016年11月30日-12月5日(第13周周三-第14周周一):教务处打印学生证和录入火车票优惠卡信息。
3.2016年12月6-9日(第14周周二-周五):院(系)组织粘贴学生证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及学期注册章后予以发放。
二、2016级学生证办理注意事项
1.学生证上的学籍信息、家庭住址等来源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火车票优惠卡站点信息根据学生在教务服务系统预订情况录入(数据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下午18:00)。
2.学生务必认真核实个人学籍、家庭住址等信息,如有异常及时联系院(系)进行处理。
三、其他年级学生证补办相关事宜
各院(系)收集需要补办或更换学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证补发和换发申请表》,核实情况后,填报《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于2016年11月28日(第13周周一)前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四、学生证盖章工作安排
1.教务处将学生证相关内容打印好后,与学生证封皮一并发放至院(系),预订的火车票优惠卡将于发放前将站点信息录入卡中。
2.各院(系)组织学生做好学生证照片粘贴工作,并指派专人于第14周按照《2016级本科新生学生证盖章工作安排表》(附件2)统一办理学生证盖章工作。
3.学生证办理完毕后,院(系)应在学生证“学期注册记录”栏填写学期并加盖注册章,发放后指导学生及时将证芯整齐地粘贴至封皮上。
4.学生证遗失只能补办一次,学生务必保管好学生证。如发现弄虚作假、擅自涂改者,学校可收回学生证,当年内不予办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附件:1.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
2.2016级本科新生学生证盖章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