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的补办和更换办理程序如下:
(一)学生从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学生证补发和换发申请表》,并粘贴本人照片。
(二)学生将《学生证补发和换发申请表》及本人照片(近期一寸免冠一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交所在院(系)核实,同时缴纳工本费用。
(三)院(系)核实相关信息并在《学生证补发和换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在照片粘贴处加盖院(系)公章,于本周五(6月20日)前统一将《学生证补发和换发申请表》、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补办登记表、学生照片、工本费用等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四)教务处核准并办理学生证后,统一下发至学生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补盖“注册”章后发放学生使用。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