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下学期课表编排,推进学分制挂牌上课,确保学生选课及课表发放,结合审核评估相关整改要求,现将下学期挂牌上课等课表编排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表编排说明
1.教学周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至7月21日,共21周。课表于本学期第16周周末初步确定后,进行学生网上选课,根据选课结果优化课表,并在第19周最终确定正式课表。
2.目前已确定的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详见附件1,放假期间不安排教学。雁塔校区课表编排还应注意第16周2013届毕业答辩教室使用时间。
3.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一般应安排在第18-21周进行。如个别专业因实践学时过大与挂牌上课课程冲突,应优先保证挂牌课程上课时间,确保其与课堂教学同步进行。
4.2014、2015级辅修课程教学时间安排为:周二、周五78节及周六1-8节。排课时应考虑该时段本院(系)学生辅修情况,此时段一般不安排必修课程。
二、挂牌上课课程课表编排
(一)学校安排的挂牌课程
公共基础课挂牌课程已由教务处优先安排,其他课表编排时不得改动已排定的挂牌课程。目前已确定挂牌的公共基础课如下:
1.2016级:大学物理1、高等数学I2、无机化学Ⅰ2、大学英语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2015级:大学英语4及拓展课。
(二)院(系)安排的挂牌课程
1.要根据课程性质及师资,每个专业年级至少应选择一到两门必修课程进行挂牌试点,优先编排课表。目前院(系)已编排的挂牌课程为:
(1)建筑学院:城市公共中心规划设计、建筑设计5、建筑设计原理Ⅰ。
(2)信控学院: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2.由两位及以上教师开设的相同必修课程,一般应进行教师挂牌上课,并安排在同一时间段。
3.对于两位及以上教师开设的相同选修课程,以及多选一的选修课程,应尽量安排在相同时间上课。
4.大学体育由学生自主选择体育教学项目。对于同一体育教学项目,应确保在相同时间段安排多位教师,实行挂牌上课。
三、特别说明
教务处已对挂牌上课的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实验课程及草堂校区教师课头数≥2的跨院(系)课程等进行编排。各院(系)排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院(系)编排专业挂牌上课课程时,可提前与教务处对接协调。一般要根据各专业修读学生、实践课程进度等优先安排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及其他教学资源。每教学班选课容量原则上应比预测人数上浮5-10%,并有适量冗余。
2.课堂授课教室座位数不得多于选课人数的2倍,且勿改动体育、实验等受场地制约的课表,及其他教务处已排定的课表。
3.应结合课程特点及教师授课需求,鼓励教师使用活动桌椅教室进行小班授课及互动式教学,并可对其课表进行优先编排。
4.各项工作的要求及时间节点详见附件2,教师个人课表及学生班级课表发放等要求详见附件3。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更新观念,深入贯彻审核评估整改思路,强化教学模式改革措施,切实推进学分制挂牌上课,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安排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表编排工作阶段性安排
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师个人课表下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