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法学会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成功召开
2019年07月08日  点击:[]

文学院网讯(通讯员 李淑娟) 76日上午,西安市法学会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我校召开。本次大会由西安市法学会主办,我校文学院法学系承办,来自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文学院法学系党支部书记李淑娟主持。

会议伊始,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程晓平宣读了市法学会批准成立西安市法学会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会的批复。接着,依程序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和秘书长。经大会选举,我校文学院副院长刘莉教授当选为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罗凤霞、王西平、赵杨、杨建生、范晓鹏、张伟涛、梁军、刘华等八人当选为副会长,李淑娟当选为秘书长。会议聘任了我校副校长、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树声教授为研究会顾问。

随后,当选会长刘莉教授发表致辞。她感谢西安市法学会对研究会筹备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组织和会员对自己的信任,表示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会今后必将秉承宗旨,深入、持久地做好研究工作。

西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黄必方对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对研究会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不断加强研究会政治建设。二是研究会要发挥优势,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三是研究会要发挥平台作用,加强交流、互动互通、合作共赢。

成立大会结束后,进行了专题学术研讨会。来自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的梁军教授以“工程伦理的社会人文及法律向度:兼论大秦岭的生态保护”为题,从工程伦理角度倡议工程建设时要注重社会人文向度。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专家赵杨讲解了最新的房地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法规及实务,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为切入点,对土地产权以及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做了详细的政策解读。西安中院王西平法官以《建筑工程解释(二)》第二条的价值判断为例,结合西安市热点案件闻天科技诉李琛茹商品房买卖纠纷为例讲解了合同效力补正。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吴左宾以国土空间规划的概念内涵及发展趋势为研究视角,从国土空间规划的三大矛盾、四大阶段发展历程进行剖析,聚焦国土空间规划与原有规划的联系,解读国土空间规划四大体系内容。研讨会现场气氛热烈,专家观点新颖,获得了阵阵掌声。 

     

西安市法学会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会的成立顺应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型建设工程的社会需求,有利于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促进建设工程的良好秩序,引领人与自然生态(实体空间)的和谐发展。研究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相关法律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凝聚智慧、积聚力量,为深入破解规划与建设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更加优化的解决方案,切实发挥出研究会在理论创新和高端智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服务西安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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