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6年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2年面上项目。
2、2013年青年项目。
3、应结题的其它类别项目。
二、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打印本项目的账目明细(截至2016年12月31日)。
2、项目负责人根据账目明细,按照经费预算科目,自行整理归纳,在线填写《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需写明对预算调整的原因)。
3、项目负责人打印《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到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
4、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和纸质《结题报告》一起装订,确保本人签名、相关部门盖章无误后,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
5、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部。
三、结题时间
2016年12月-2017年1月
四、注意事项:
1、经费使用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执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执行通知)自查经费使用是否合规。
2、经费调整
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的科目及原因、学院签署意见和科技处审批后,方可执行。此外有经费调整的必须在项目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里做详细的文字说明。
(1)设备费、专家咨询费需要调减的。
(2)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调剂使用的。
(3)其它按《资金管理办法》可以调整的。
3、经费决算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结余经费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合理支出,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成果产出
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梳理项目研究成果,包括标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的论文、著作,申请和授权的专利等。
6、因学校财务处在12月初开始进行年底决算不办理相关业务,并且结题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财务统计截至时间为12月31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尽早按经费预算对自己的经费支出进行梳理,以避免年底报销审计不必要麻烦。
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部联系。
联系人:高音
联系电话: 8220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