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建设本科教学的精品教材,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水平,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12日(第12周周一至第15周周一)
二、申报指南
优先资助建设下列教材:
1.国家规划教材、行业规划教材、专业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2.被列入国家试点专业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课程教材。
3.特色鲜明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的教材。
4.新办专业课程及通识课程急需,但未有国家级高水平的公开出版教材或其他获奖教材可选用,并能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编写原则的教材。
5.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
6.已有使用多届且受学生欢迎的讲义,以及获得同行专家认可、能体现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发行量大的再版教材。
7.凡已获准校级教材建设立项项目至今未结题者,暂缓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立项;已立项出版不足5年的教材不允许申报修订立项。
三、项目设置及资助金额
项目设置重点文字教材、一般文字教材和一般电子教材(必须先行出版文字教材,且有独立于文字教材的出版号)三类。其中重点文字教材建设项目10项,一般文字教材和一般电子教材建设项目共26项。
重点文字教材每本资助2万元,一般文字教材和一般电子教材每本资助1万元。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按要求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1份(见附件1,同时申报文字教材和电子教材者需分别填写),同时需附对应课程教学大纲以及1/3的教材书稿(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1/2的教材书稿(未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2.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教材主编为立项项目的负责人。立项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按计划完成出版任务。对未按期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立项项目,学校将视其原因撤消立项,终止其立项项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追回所拨资助经费。
3.为了提高教材编写质量,鼓励教师出版能体现我校特色的优秀教材、精品教材、获奖教材,请项目负责人推荐三个以上高水平的出版社。
4.凡被举报且证实剽窃他人著作、盗用他人版权的教材,学校将撤销其立项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立项评审方式及时间要求
1.校级重点教材项目:采用教学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立项方式,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的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学校在院(系)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材料审核、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PPT)、投票表决等形式进行考察评审,经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院(系)应于12月12日(第15周周一)前将推荐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综合科。
2.一般文字教材和一般电子教材建设项目:采用院(系)评审、学校审定备案的立项方式,参加学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评审未通过的教材可参加院(系)一般教材项目的评审。由院(系)组织评审,各院(系)应事先根据学校教材建设立项管理相关文件制定评审办法和规则,要求参与评审的院(系)外评委不得少于1/3,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于12月15日(第15周周四)前报送学校审定备案。
各院(系)一般教材项目的名额分配数量见下表:
院系
| 建筑学院
| 土木学院
| 环境学院
| 管理学院
| 材料学院
| 信控学院
| 机电学院
| 冶金学院
| 艺术学院
| 理学院
| 文学院
| 体育系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合计
|
名额
| 2
| 3
| 3
| 2
| 2
| 2
| 2
| 2
| 2
| 3
| 1
| 1
| 1
| 26
|
3.院(系)推荐的重点教材和评审的一般教材报送材料包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一份(含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书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专家推荐表。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专家推荐表
(附件1,2不发文字版,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http://jwc.xauat.edu.cn/uploadfile/2016/1122/20161122045804900.doc
http://jwc.xauat.edu.cn/uploadfile/2016/1122/2016112204580439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