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4日上午,以“新常态下建设工程的法律纠纷及其解决”为主题的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第五届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粉体楼二楼会议厅隆重召开。会议由陕西省建筑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承办,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市律师协会、德恒赵彦儒鲁班律师团队协办。来自陕西省法学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未央区统筹城乡发展办等司法与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中铁一局、陕西信远建设项目管理集团公司等建筑工程企业的法务工作者,高校法律院系的专家学者,以及关注建筑工程领域问题的律师近200人参加了本届会议。大会论文集收录论文12篇。
开幕式阶段由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刘莉教授主持并致开幕词。刘莉秘书长对建筑法学研究会2016年的各项工作及其成果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对2017工作提出了展望与期许。开幕式后,会议进入了大会主题发言阶段。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段红军法官、中铁一局集团公司法务部副部长孙高峰、陕西省信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所长穆祥铜、长安大学法学系贺桂华教授,分别以《黑白施工合同的裁判思路》、《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处理中的两个难点问题》、《建设工程的造价与造价司法鉴定》、《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中的挂靠问题评析》为主题做了发言。主题发言均立足于当前建筑工程领域中的重要实践问题,又密切联系理论,提出解决的思路与主张。大会主题发言阶段由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刘华教授主持并进行了精彩点评。
大会自由讨论阶段,由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建生律师与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刘莉教授分别主持并做点评。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商科会长、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徐茜律师、西安市未央区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周喆主任、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李建科律师、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赵彦儒律师分别围绕当前建筑工程实践领域内的热点、疑难与前沿问题进行了发言。发言人立足自身经验与关注,各抒己见、精彩纷呈。经过半天紧张、热烈的研讨,在友好的气氛中,会议圆满闭幕。
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于2011年成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长刘晓君教授任会长,迄今已成功举办五届学术研讨会,受到了我省建筑工程行业与法律界的一致好评。研究会既立足于建筑工程行业的实践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又密切联系法学研究的前沿理论,旨在打造建筑工程与法学领域进行学术沟通、交流的优质平台,提升陕西省建筑工程法学研究的整体水平,为促进陕西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