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文学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合作签约仪式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隆重举行。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应举,文学院副院长刘莉出席签约仪式,并共同为“环境资源审判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上,刘莉副院长和卫应举院长分别致辞。刘莉副院长在致辞中谈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自2014年10月16日被指定为陕西地区首批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法院之一,而我校文学院法学系拥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亦是陕西省早期设立的环境资源硕士授权点之一,双方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文学院法学系作为中国法律教育、法治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有义务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与法院加强合作互助、共同推进中国环境法治的进程。卫应举院长在讲话中对此次活动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院校合作签约、揭牌仪式既是过往友好合作的延续又是新领域合作的全新开始。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自被确定为陕西省首批依托铁路法院开展集中受理环境资源案件的试点后,法院面对的案件特点、功能特点和司改形势,都对审判工作水平和队伍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原则,双方将在理论培训、研讨交流、跟踪咨询、学术科研等方面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不断充实法官的业务知识,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能力。
本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共建合作基地,为高素质环境法律人才的培养开拓了新的渠道,有助于学校人才资源在环境司法重大决策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也有助于充实法官的业务知识,在审判工作中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提升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工作水平。强化双方的合作,是加快陕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的现实需要,是实现资源互补、双向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李淑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