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校开庭审案
2015年10月26日  点击:[]

2013年4月26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多功能报告厅公开审理原告西安爱邦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西安双英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专利发明权一案,文学院法学系及外校近百名师生到场旁听。

法官听取原告代理人意见

庭审现场

该案案情为:2006年8月1日,西安爱邦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授权申请,2011年4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 进行授权,发明名称:电力保护线路用的接线分析装置,专利号:ZL200610104446.4,专利权人为此公司。2012年9月4日,青海省电力公司 作为招标人委托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发布第八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其中的108包、111包采购项目为“矢量 分析仪”。2012年10月30日,招标单位发布中标公告,西安双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为108包、111包“矢量分析仪”的中标人。电 气公司认为科技公司中标的产品侵犯了其“电力保护线路用的接线分析装置”发明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5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庭审中,双方就矢量分析仪(线路检测装置)的发明进行了激烈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因双方分歧较大,该案最终未能达成调解。鉴于案情 复杂,法庭宣布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2013年4月26日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创造力:下一代”。此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巡回法庭走进校园活动,为广大师生开展了 一场生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为法学教学的开展注入了活力,增强了教学的实际效果。一方面通过案件公开审理增强司法审判透明度,另一方面也加深了学生 对知识产权法理论及实践问题的深入了解,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提高自身法制观念。

近年来,文学院法学系在教学中注重法学理论和法律事务相结合,借助学校和社会多方资源,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碑林区政法委、 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西安市铁路法院、陕西省恒达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签署了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举办了一系列人民法院法庭进校园、学生模拟法庭等活 动,并将此类实践活动纳入常规的教学体系和学生学习考核之中,不断加强教学工作平台建设,为深化法学系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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