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专业学子在第一届“志远杯”全国建筑类院校大学生建筑法律文书大赛上斩获佳绩
2018年10月26日  点击:[]

法律文书写作是每个法学人必备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技能。为了繁荣法律文书的研究与应用,增强法学学生的文书写作能力,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主办,北京建筑大学承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安徽建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高校协办的第一届“志远杯”全国建筑类院校大学生建筑法律文书大赛在北京建筑大学举行。

本次大赛的宗旨是加强法学生对文书写作的理解和认识,以赛促学,增进文书写作的锻炼,提升法律综合素养。大赛分为初赛、复赛两个阶段,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的经典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为赛题,以小组或个人的参赛方式,撰写与该案一审、二审相关的法律文书,涉及法律意见书和诉讼文书两类。

为了积极备赛,文学院法学系精心举办初赛,组织了校内外专家学者对参赛作品进行审阅与评价。初赛选拔主要面向我校法学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经大赛主办方审核初赛结果,于815日确定了入围复赛的人员及作品名单,确定由范哲、张雨青、贾红超、丁晨琛四名同学代表我校参加复赛。在文学院副院长刘莉教授和法学系教师张伟涛、李淑娟、单杰、马党库、翁洁等人的指导下,我校参赛选手对赛题相关的法律问题、思路要点、写作规范等进行了充分准备。

1021日,大赛复赛在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图书馆凌云报告厅举行,我校文学院副院长刘莉教授作为大赛组委会成员,与法学系教师马党库率队参赛。在首先进行的团体赛中,范哲、张雨青分别进行了法律文书作品的汇报展示。团体赛考察的对象是原告方律师团和被告方律师团在一审和二审中所需制作的诉讼文书汇总,考察的内容是律师的法律推理技能、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知识,以及将这些技能与知识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随后进行的是个人赛,贾红超、丁晨琛分别进行了汇报展示。个人赛考察的对象主要是法律意见书和诉讼文书。法律意见考察重点在于原告方律师或被告方律师在案件发生之前对整体工程及案件的未来走向给出的法律建议。诉讼文书主要包括原告起诉状、被告答辩状、代理词等。

经过激烈角逐,我校最终获得团体组特等奖1项、团体组一等奖1项、个人组一等奖2项的优异成绩。由于表现优异,范哲同学被提名作为获奖选手代表在颁奖会上发表了感言。

大赛之后,我校及北京建筑大学的参赛学生们还进行了座谈,分享此次参赛的心得体会以及在校的学业生活情况,并就在建筑类高校如何学习法律、如何将工科知识与法律知识良好结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两校学生就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本次大赛在有力提高我校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的能力与水平的同时,也为我校法学专业教学发展开拓了新的方法和思路。大赛还促进了法学理论和工科实践的结合,进一步体现了我校法学教育的特色,并且增强了我校法学专业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展现学科风采的能力和信心。大赛既有效增进了我校与其他四所建筑大学的学术交流,也有力提升了我校法学专业的社会影响力。

 

(图1:我校获得本次大赛的团体特等奖1项,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马宏俊会长颁奖(左),我校法学15级学生范哲(右)代表受奖。)

 

(图2:我校获得本次大赛的团体一等奖1项,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马宏俊会长颁奖(中),我校法学15级学生张雨青(前排左三)代表受奖。)

 

(图3:我校法学15级学生丁晨琛(左二)、贾红超(右二)分别获得本次大赛个人组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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