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团结带领法学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服务法治实践,为全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陕西省法学会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五届“陕西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我校文学院刘莉教授等10人因在法学理论研究领域或法律实务部门的突出成就,被评为“陕西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刘莉教授是我校法学学科建立以来首位获得此项殊荣的教师。
刘莉,女,1974年出生,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法学学科负责人,主要从事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和建筑法学等研究。1992年就读于西北大学法律系,先后主持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各类学术论文30余篇,获得各类教学科研奖励5项。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特约研究员、陕西省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能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尤其是创办了国内首个省级建筑法律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