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陕西法学会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会2019年年会暨“环境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我校雁塔校区粉体楼二楼报告厅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我校文学院主办,文学院法学系承办,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研究会和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共同协办。来自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检法两院系统、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和省内外高等学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黄政副教授主持。文学院副院长刘莉教授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在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大前提下进行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主要内容,法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保障。如何实现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当前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重中之重。因此环境法研究会在去年2018年以“环境公益诉讼”为主题召开了第一届研讨会,今年我们承袭去年的议题并加入“生态损害赔偿”的内容希望更深一步讨论如何更好地发挥两项制度的功能。最后预祝此次大会圆满成功。随后陕西省律协环资委师学宁主任、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集合教授和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李永宁会长先后致辞,就当前研究现状与研究热点问题展开精彩述略。
会议主旨演讲阶段由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集合教授主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张宏德主任、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陕西省律协环资委姬延锋主任、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莉教授就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其中,刘莉教授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从其产生、困惑、双阶理论对其属性解释的启示及完善四个方面进行了剖析。刘莉教授的分析深入浅出,语言简明精要,博得了阵阵热烈掌声。
交流发言阶段由文学院法学系党支部书记李淑娟主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田义文教授、陕西省律协环资委唐惠副主任、陕西理工大学马小花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李亚菲博士、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韩翠萍硕士依次发言。其中,韩翠萍作为唯一一位硕士研究生上台交流发言,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从法律定位、实践错位,思考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其发言沉着冷静,清晰条理。在场嘉宾在表示称赞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经过一上午紧锣密鼓、有条不紊的研讨,会议最后在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王继恒秘书长的主持下圆满落幕。
本次会议议题鲜明、内容充实、讨论深入。 参会专家学者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致力于环境法发展前沿,坚持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既要胸怀国家,又要看到地方性的差异,最后提倡加大司法人员、专家学者、律师和环保民间组织人士的合作力度,共同为解决环境法研究中的热难点问题出谋划策,为环境法的发展努力。以此次年会为新的契机,学会将依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学科特色和优势,继续秉承办会宗旨,进一步打造沟通法律与工程、理论与实务的优质公共交流平台,努力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