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上半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结题的通知
2019年04月12日  点击:[]

各相关老师: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19年度上半年教育厅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具体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结题系统:结题系统网址: http://kygl.sneducloud.com/,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后即可登录。

二、结题程序:

本次网上结题针对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重点实验室项目仅提供纸质申请材料,无需进行网上申请。

1. 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结题实行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学校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核三级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后及时提醒科研秘书予以审核,院系科研秘书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申请务必及时进行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生成项目总结报告(即:结题申请书),并将结题申请书与项目责任书(复印件)装订,一式三份;研究报告与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装订,一式一份,经学院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

重要提示:省教育厅将对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进行清理工作,如有延期未结题的项目(2018年之前立项的项目),请在延期申请书中写明详细原因,并提出后期处理方案(写明经费使用与结余情况)。延期申请书需交两份,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同意。

2.重点实验室项目

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采取专家会议验收形式,以实验室为单位组织项目验收。

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将结题申请书与项目责任书(复印件)、研究报告、验收资料目录里所需的附件装订,一式一份,经重点实验室审查并签字盖章,以实验室为单位交科技处。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教育厅审核后,各实验室或学院确定验收专家和验收时间,并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提交教育厅商定,省教育厅派员参加。验收通过后,颁发验收证书。

三、附件材料的提交:

1.结题系统中仅需在“结题文档”中上传项目研究报告,论文、论著、奖励等其他附件不需要从系统中上传,但在向科研秘书提交结题材料时需提交有关附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论文、论著等需标明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注:①一个成果不能用于教育厅两个项目的结题;②2015年以后的项目结题论文必须有一篇为核心期刊收录论文;③用于结题的成果需与项目有直接相关性此项为往年未通过验收项目的主要原因。④至少有一半的完成成果是项目负责人第一署名)

3.论文和著作需附上所发表期刊、著作的封面和目录页,以及论文首页和含计划资助的标注页;

4.论文被(SCI、EI、SSCI等)检索收录时,必须附上相应的检索收录证明

四、结题时间:请各院系、重点实验室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日期前完成在线结题提交、审核及纸质报送。

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提交材料截止至4月25日;重点实验室项目提交材料截止至57。过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科研办。

联系人:刘兴彬 电话:82202380

 

文学院科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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