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专业学科评议组的评审和推荐,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校职称领导小组的审核,通过下列人员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下列人员从2015年11月起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
陈 娜 李建波 贾浅浅 于长飞 韦拴喜
二、下列人员从2015年11月起具有讲师任职资格
周 辰 杜 颖 张敏轩 张富丽 王瑞琳 吴胤君 臧保云
文学院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