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2012年初次认定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西建大2013(55)号)文件,现将我院下列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公告:
1.从2012年6月起韩聃具有讲师任职资格;
2.从2012年7月起王娅维、韦拴喜、孙武军、张伟涛具有讲师任职资格;
3.从2012年3月起毛盾、王瑞琳、张曦、梁承玉具有助教任职资格;
4.从2012年6月起马转、王雯、耿华、解佩、臧保云具有助教任职资格;
5.从2012年7月起卢哲、吴蕊霖、李劲超具有助教任职资格。
文学院
2013年4月11日